5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各级统计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全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八有八化”建设。
一是充分领会和传达《意见》精神。各盟市统计局通过召开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全面深刻掌握《意见》主要内容和要求,并及时向旗县(区)统计局进行传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盟市统计局组成专班专人推进苏木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赴基层进行调研,实地摸清苏木乡镇统计建设情况。
三是强化推进落实。各盟市统计局将苏木乡镇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开展乡镇基层基础建设调度工作,做到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四是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推动《意见》精神落地生效,自治区统计局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开展全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致力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包头市、锡林郭勒盟统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率先研究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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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农调中心姜晓莹
编辑:宣传中心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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