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63号)、《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在全旗范围内补招20名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情况除外:1.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毕业后停保的;2.高校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役后停保的;3.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办理过营业执照,毕业后办理了注销登记的;4.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或社保系统中存在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被证明为无效或错误信息的;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的。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年8月16日—8月20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旗人社局一楼西就业大厅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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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西乌旗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四)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者在报名后到常住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各苏木镇劳动保障平台务必于年8月30日前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花名册等材料报送至旗就业服务中心。
五、岗前公示及培训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旗就业服务中心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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