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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换届兴安盟从8个方面细化实化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5/7/11 15: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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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从8个方面细化实化

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具体举措

01

细化了时间安排。明确全盟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于年12月上旬启动;嘎查村党组织投票选举工作于年1月中旬前完成,换届后续工作于年1月底前完成。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正式选举工作于年3月中旬前完成,换届后续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

02

细化了“负面”清单。在自治区16种不得提名候选人情形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种“在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中拒不履行应尽职责义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03

增加了回避情形。在自治区《指导意见》中提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的基础上,把监督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也纳入了回避范围。

04

细化了考察要求。在考察方式上,细化为采取民主评议、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在考察内容上,细化要求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带富能力、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05

细化了嘎查村规模区分。按照自治区要求,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牧区嘎查村“两委”干部的职数标准。

06

细化了年龄结构要求。提出“年龄超过60周岁的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嘎查村‘两委’其他成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一般不再留任”。

07

提出了推行“三个承诺”。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工作承诺,推动基层党组织明确换届任务、落实换届要求、严守换届程序、严把人选资格;组织换届工作人员,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选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推动换届纪律入脑入心;组织正式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诺,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选。

08

细化了程序步骤。在自治区《指导意见》明确的选举程序的基础上,党组织换届方面增加了党员动员环节,村委会换届方面增加了制定选举办法环节。

来源/兴安日报

原标题:《兴安盟从8个方面细化实化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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