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巴彦塔拉苏木党委组织苏木党员干部及各嘎查党支部书记、主任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苏木统战委员乌云塔娜对条例中的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上,苏木党委书记聂海明讲话,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是要保持政治清醒、把准政治方向,每个党员干部应结合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二是要坚持知行合一,把学习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三是重结果、重效果,深入贯彻,认真实施,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使干部对宗教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苏木发展的和谐稳定。
文:乌云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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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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